镇远县关于开展“两违”整治专项行动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年6月7日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量: 12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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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处置各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以下简称“两违”)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州统一部署,我县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两违”(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整治专项行动,对新增“两违”行为“露头就打、出台就拆”,实行零容忍,实行零增长。同时,积极稳妥,强力推进,逐步化解历史遗留“两违”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次“两违”整治专项行动整治范围为全县12个乡镇、集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国有和集体土地上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形成的建筑物、构筑物。
二、本次“两违”整治专项行动主要对我县2008年1月1日以来的“两违”进行分类处置,但考虑到2008年1月1日前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为有效消除存量,也一并纳入本次分类处置范围(2008年1月1日前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红线范围以外的,建筑层数不超过5层或总高度不超过18米的不予处罚,可向相关部门申请补办用地、建房等相关手续)。
三、本次“两违”整治专项行动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逾期未参加此次处置的,以后因国家建设或改善城市环境需要拆除的,不予补偿,严重影响城乡规划的违法违章建筑物,由属地乡镇依法依规组织拆除或依法没收。
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2022年6月30日前主动申请接受处置的,处罚金额予以优惠30% ,2022年9月30日前主动申请接受处置的,处罚金额予以优惠20% ,2022年12月31日前主动申请接受处置的,处罚金额予以优惠10% 。
五、对2021年4月6日以后新增的违法建筑不列入此次处置范围,并依法予以拆除。
特此公告
镇远县“两违”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镇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