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刑反向衔接显担当“过罚相当”原则护公正
发布时间:2025年7月2日   作者:徐银云   来源: 本站  浏览量: 145

“检察机关建立刑事检察部门、行政检察部门内部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并与行政机关建立外部“过罚相当”处罚机制,合力做好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这是镇远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杨梅同志在案件讲评活动中发言的精彩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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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下午,镇远县人民检察院六楼会议室座无虚席,该年度第六场“透过业务看政治讲忠诚”案件讲评活动正在举行,杨梅同志以《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应把握的“过罚相当”原则》为题,分享了其经办的一起涉及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共同犯罪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件。讲述了自己通过细致查阅卷宗、实地走访调查、充分沟通磋商、制发检察建议等多种方式,洞悉案件的深层次原因及当事人的实际状况,依据“行刑反向衔接+过罚相当原则”,对违法行为的“过”与“罚”进行精准权衡,灵活运用行政处罚总则相关条款,合理设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及幅度,有效避免“小过重罚”,切实达到了“过罚相当”的目标,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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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院副检察长杨德富点评道:“从理论研究和实践运作来看,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杨梅同志通过一起普通的案件,对过罚相当原则在行政处罚中的实践意义精准把握,充分体现了深厚的民生情怀,充分考虑涉案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作出适当的惩罚。既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又践行了检察为民的理念,使涉案当事人深刻认识到非法狩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危害性,并受到法律的应有惩罚,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政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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