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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县检察院:“四员”联动促融合,精细管理提质效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23日   作者:戴菲菲   来源: 镇远县人民检察院  浏览量: 667

2025年以来,镇远县人民检察院立足“一取消三不再”,锚定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三个管理”核心目标,以一体履职、综合履职的“大管理”格局为引领,聚焦案件管理关键环节,创新“四员”履职模式,以精细化管理赋能高质效办案,让司法公正可感可触。

一、数据监督“管理员”,筑牢管理根基。创新“人工+智能”双轨核查机制,构建“‘数检通’日巡查+报表月核查+结果回头看”闭环模式,数据核查问题率同比呈明显下降态势。依托“数检通”系统的智能校对功能,实现案卡与文书双向校验、跨阶段信息比对,从繁琐人工比对转向高效智慧校对;同步建立“数据联络员+数据管理员”共管制度,在各业务部门明确专人对接,每月由案管部门和业务部门开展一次集中数据核查,通过“部门自查+案管核查”层层压实责任,从源头保障案件信息录入准确、业务数据真实,为“三个管理”筑牢数据根基。

二、分析研判“参谋员”,精准靶向施策。将数据研判作为提升案件管理质效的关键抓手。每季度定期召开业务分析研判会,对业务数据开展“把脉问诊”式深度剖析,既梳理办案成效、总结规律特点,更聚焦突出问题、深挖根源症结,形成兼具针对性与可操作性的分析报告。通过督促业务部门靶向整改、优化工作方法,做实研判会商“后半篇文章”,为检察决策提供科学参考,推动“三个管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判转变。

三、案件评查“质检员”,守牢司法底线。以最高检“每案必检”要求为遵循,将案件质量评查作为核心抓手,组建专业化评查人才库,规范“受理—评查—反馈—整改”全流程,创新“常态评查+及时反馈+长效整改”工作模式,既覆盖“四大检察”各类案件,又突出重点案件提级评查;注重评查结果运用,通过“一案一评析”倒逼办案人员规范司法行为,同时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让评查从“体内循环”走向“开放互鉴”,全方位筑牢案件质量防线。

四、流程监控“督导员”,规范办案全链。激活“人工+智能”优势,针对不同类型案件划定监控关键点,对文书制作、案卡填录、办案期限、法律文书制发等环节开展全流程、实时化监控。通过建立问题台账、定期总结通报、跟踪督促整改,实现“发现问题—反馈提醒—整改落实—回头看”的闭环管理,有效防范程序瑕疵,推动办案流程从“合规合格”向“优质高效”升级,以流程规范保障“三个管理”落地见效。

深化“四员”履职机制,推动“三个管理”深度融合,镇远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更精准的监督、更科学的管理、更优质的办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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